3月12日丨赫美集团(002356.SZ) -0.040 (-1.338%) 公布,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以人民币11,2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祥光能源(广东)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3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法执监33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执复269号执行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执异1140号执行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执129号之一和之二执行裁定。因(2019)粤03执129号之一执行裁定被撤销,惠州浩宁达被执行拍卖的6栋房产物业将根据执行回转程序申请恢复至惠州浩宁达名下。
据上所述,基于《补充协议》所涉及的执行回转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同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交易。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署《终止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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