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683.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于2026年4月27日解除质押2300万股后,当日将相同数量的股份重新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为其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博源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23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5%,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解除质押当日,博源集团将上述23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用于融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博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22,491,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0%。本次质押后,博源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42,395,79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5.05%,占公司总股本的22.66%。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4,79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7%,合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合计持股的72.95%。
公司表示,博源集团质押股份主要是为其自身融资、子公司融资和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约2.43亿股,对应融资余额约6.46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约2.53亿股,对应融资余额约6.76亿元。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有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