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尋求法庭對金至尊集團(國際)(前稱香港資源)8名前董事作出取消資格令及賠償令,原因是他們涉嫌沒有阻止為數7440萬港元的公司資金被挪用。
該8名董事在關鍵時間全部均是香港資源董事會成員。他們是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徐志剛;執行董事吳曉林、林國興、趙建國、戴薇;獨立非執行董事陸海林、范仁達及徐小平。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香港資源在2017年6月8日收購一家持有放債人牌照公司的全部股權。在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間,香港資源透過其新的放債業務,授出12筆合共7440萬港元的貸款,但全部貸款在到期時均出現違約。
證監會在是次法律行動中,尋求法庭對該8名董事作出賠償令,不論是單獨或共同或各別地向香港資源支付7440萬港元,即就該12筆貸款所撥付的現金。證監會指稱,該收購事項及該等貸款為挪用香港資源現金的計劃一部分。
在尋求作出取消資格令時,證監會指稱有關董事全部均違反他們對香港資源負有的責任,以及在行使其權力和履行其職能時,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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