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3月19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2024年,上市地位按照《上市規則》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上市地位或私有化退市的公司分別為32家及16家,相關公司的市值分別約177億港元和1,226億港元。私有化退市公司占上市公司總數均不足百分之一,未見上升趨勢。同期,在港交所(00388)新上市的公司數量則為平均每年118家。私有化退市對整體市場的影響並不顯著。
公司私有化的原因各有不同。例如,公司的主要股東或管理層可能通過私有化來防止收購,維持對公司的控制權,避免外部對公司的影響。
他表示,作為與國際接軌的證券市場,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將繼續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和《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提供一個公平和透明的收購和私有化機制,便利上市公司根據其自身的營運需要,為公司發展選擇不同的路徑。
關於停復牌機制優化方面,許正宇表示,港交所一般會在發行人停牌三個月內提供復牌指引,並會給予上市發行人足夠時間迴應相關事宜及作出跟進。
在處理復牌個案時,一般而言,港交所會按個別發行人的特定事實及情況作評估,例如在評估發行人業務時,港交所會考慮發行人的業務營運模式、業務規模及往績、資金來源、客源規模及類型和內部監控機制等,並會參照相關行業的慣例與標準。
香港財政司司長在2025至26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會進一步進行全面性的上市制度檢討,審視上市要求和上市後的持續責任;檢視上市規例和安排,改善審批流程;優化雙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門檻,以及檢討市場結構。期望透過改革更好配合最新經濟趨勢和企業需求,提升香港上市平台的競爭力,吸引不同企業在港融資,同時吸引更多投資者尤其是耐心資本和海外長期投資者參與及加大港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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