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方正電機公告,公司於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浙江方正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牛銘奎、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祕書牟健違反了相關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