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楊偉智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明,楊偉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4年4月27日,相關公司發佈重大資產重組公告。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構成《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重大事件,公開前屬於內幕信息。該內幕信息不晚於2023年12月27日形成,公開於2024年4月27日。不晚於2024年3月15日,楊偉智知悉並參與上述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工作。2024年2月28日至3月13日,楊偉智控制使用多個他人證券賬户買入相關公司股票,交易結果為虧損。2024年2月26日至4月16日,楊偉智多次告知他人上述資產重組事項及進展情況,導致他人買入相關公司股票。證監會決定:對楊偉智內幕交易行為,處以1,500,000元罰款;對楊偉智泄露內幕信息行為,處以600,000元罰款;合計處以2,100,000元罰款。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