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昨日(19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张贴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297幅私人土地,总面积约17.7公顷。
是次收回的297幅私人土地,包括在「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今年4月底限期前未有接获原址换地申请的用地,以及一宗因未符换地准则而不获接纳作进一步处理的申请所涉及的用地。有关土地需收回以让政府进行工程。
上述297幅私人土地将於公告张贴後三个月(即12月20日)复归政府所有。政府会在土地复归政府後,向相关土地业权人发放特惠土地补偿。政府亦已接触所有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并正全力处理他们的补偿和安置事宜。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首批收回土地公告於今年5月30日张贴,涉及约176公顷土地,该些土地已於8月31日复归政府,并正陆续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进行地盘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
全面发展後,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将提供约6.67万个新住宅单位,容纳约18.4万新增人口。此外,新发展区的工商业用地提供约640万平方米总楼面面积,创造约15万个就业机会。(j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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