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今年3月就大埔汀角一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改劃相關土地作住宅發展,以興建約1,750個公私營房屋單位,隨後收到逾950份申述,逾99%提出反對。城規會將於下周一(18日)考慮有關申述,而規劃署指出,住宅發展不會與周邊地區造成不協調,也沒有無法克服的技術問題,建議城規會毋須順應所收到的反對再修訂大綱圖。
城規會今年3月刊憲修訂《大埔分區計劃大綱圖》,當中因應2021年南豐集團就大埔露輝路和汀角路一帶兩幅用地提出的土地共享申請,改劃相關土地為住宅地帶,其中位於露輝路與汀角路交界的一幅約2.03公頃土地,改劃為「住宅(甲類)11」地帶,可建5幢18至21層(另設1至3層平台)樓宇,提供1,290個公營房屋單位總樓面面積約70.53萬方呎。
另外,汀角路雅景花園以北約0.57公頃土地,劃為「住宅(甲類)12」地帶,擬作18層(另設一層地庫停車場)的單幢私人住宅發展,總樓面面積約24.76萬方呎,提供460伙。
城規會就該大綱圖收到958份申述,只有7份支持,其餘951份反對來自鄰近私人屋苑淺月灣的業主立案法團、大埔鄉事委員會、多名大埔區議員和村代表以及其他公眾人士,主要關注新發展會加重該區交通負荷、與附近以低密度建築和綠化環境為主的環境不協調,又質疑土地共享計劃不合時宜並可能違反整體的規劃方向等。
規劃署提交的文件指出,改劃前途土地以落實獲同意的土地共享項目做法恰當,亦已經依相關法定和行政程序諮詢公眾,認為住宅發展計劃和高限等與周邊地區並非不協調,而相關技術評估未有發現住宅計劃會造成無法克服的技術問題,相關政府部門不反對住宅發展方案。規劃署認為,城規會應依照已刊憲的方案,毋須再就大綱圖作進一步修訂。(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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