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布《关於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确,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今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於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後结转。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於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於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BC)#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