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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香港证监会已批准公司在本次合并后成为海通证券相关境外子公司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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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新闻
12月22日|国泰君安公告,公司拟通过向海通证券的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海通证券的全体H股换股股东发行H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根据香港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就本次合并后成为海通证券在中国香港的部分子公司大股东相关事项向香港证监会提出申请。近日,香港证监会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2条,批准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在本次合并后成为海通证券相关境外子公司大股东。本次交易方案尚待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