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達州與科技平台之間的未成年人保護之爭再度升級。佛州檢察長 James Uthmeier 周一 (15 日) 正式對 TikTok 提起訴訟,指控該平台違反州政府兒童網路安全法規,允許 14 歲以下兒童建立帳號,並低估平台上暴力與色情內容對未成年使用者的接觸風險。
根據提交至佛州聖露西郡 (St. Lucie County) 州法院的訴狀,佛州政府指控 TikTok 母公司字節跳動 (ByteDance) 明知州法禁止 14 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平台,仍持續讓未達法定年齡的用戶註冊與使用服務,同時誤導家長對平台內容風險的認知。
Uthmeier 在聲明中表示,TikTok 明知故犯地欺騙家長,並讓兒童接觸有害及不適當內容,直接違反佛州法律。他強調,州政府對於將企業獲利置於兒童安全之上的行為「零容忍」。
佛州要求法院下令 TikTok 修改平台營運方式,使其符合州法規範,並尋求金錢賠償及其他法律救濟措施。
對此,TikTok 回應表示,公司過去一直與佛州檢察長辦公室保持溝通,並已通知佛州 14 歲以下用戶,其帳號將被暫停使用。TikTok 指出,目前仍持續調整平台機制,以符合佛州法律要求。
TikTok 發言人表示,公司正評估州政府訴訟內容,並準備為其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紀錄進行辯護。
這起案件只是 TikTok 近年面臨的眾多法律挑戰之一。目前全美已有超過 25 個州的檢察長對 TikTok 提起訴訟,指控平台透過演算法與產品設計強化用戶黏著度,使青少年沉迷其中,進而引發兒童與青少年心理健康危機。
多數州政府的訴訟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提出,主張 TikTok 刻意利用未成年人心理弱點,設計容易上癮的使用體驗。
除了 TikTok 之外,Facebook 與 Instagram 母公司 Meta Platforms(META.US) 、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GOOGL.US) 等大型科技企業,也正面臨全美數千件由個人、家長及學區提出的集體訴訟。
原告普遍主張,社群媒體平台導致兒童及青少年出現焦慮、憂鬱、自我傷害及成癮等問題。然而相關企業均否認指控,強調已投入大量資源保護青少年使用者安全。
在相關案件中,一起於洛杉磯審理的標誌性訴訟備受關注。該案由一名年輕女性提出,她指控自己在年幼時沉迷社群平台後出現憂鬱與焦慮症狀。陪審團最終裁定 Meta 與 Google 存在疏失責任。
TikTok 原本也是被告之一,但在開庭前選擇與原告達成和解。此外,TikTok 也曾與肯塔基州一個學區達成庭外和解,同意支付 800 萬美元解決相關訴訟。
此次佛州訴訟援引的法律為《H.B.3 法案》,該法案於 2025 年 1 月正式生效,規定 14 歲以下兒童不得擁有社群媒體帳號,而 14 歲至 15 歲青少年則必須獲得家長同意後才能開設帳號。
佛州近年持續強化對社群媒體平台的監管力度。2025 年,州政府也曾對 Snap(SNAP.US) 提起訴訟,指控 Snapchat 使用會使兒童成癮的產品設計,並允許 13 歲及以下兒童開設帳號。
佛州當時更形容 Snap 的行為「特別惡劣」,因為該公司將 Snapchat 宣傳為適合 13 歲青少年使用的平台,但實際上用戶可能透過平台接觸色情內容、毒品交易等有害活動。
Snap 則反駁稱,相關法律侵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與未成年人權利。目前該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值得注意的是,佛州兒童社群媒體法案本身也面臨法律挑戰。聯邦法官先前曾裁定該法違憲,並下令暫停執行。不過,該裁決後來遭上級法院暫時凍結,使佛州得以在上訴程序進行期間繼續執行相關規定。
分析人士指出,此案不僅關係 TikTok 在美國的營運模式,也可能成為未來各州監管社群媒體與未成年人使用權限的重要法律先例。隨著越來越多州政府將焦點放在兒童心理健康與數位成癮問題,美國科技平台恐將面臨更嚴格的年齡驗證、內容管控與家長監督要求。
(美股為即時串流報價; OTC市場股票除外,資料延遲最少15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