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起诉谷歌,因谷歌与澳洲电信(Telstra)及新加坡电信旗下的Optus达成反竞争的搜寻器协议。
ACCC称,谷歌旗下Google Asia Pacific在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与Telstra及Optus达成协议,在该两间公司销售的Android手机上仅预装谷歌搜寻器。而Telstra及Optus将获得谷歌透过向消费者展示广告产生的收入作为回报。
ACCC指出,谷歌已与监管机构合作,并承认责任,同意与监管机构共同向联邦法院提交和解建议,支付合共5,500万澳元的罚款。(m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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